吊装作业“十不吊”是指在起重吊装作业中,必须遵守的十条安全规定,以确保作业安全。
1: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,严禁采用斜拉、斜吊。
2: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。
3: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,确认无误后,方可起吊。
4:对起吊物进行移动、吊升、停止、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,信号不明不得起吊。
5: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,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,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。
6: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,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,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。
7: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。
8: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、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,必须齐全完整、灵活可靠,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、失效者严禁起吊。
9: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,吊物重量不明、光线阴暗、视线不清严禁起吊。
10:大雨天、雾天、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。